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食用冰塊及飲冰品配料食品安全

台灣位屬亞熱帶氣候,一年四季許多民眾的解熱首選就是到飲料店買杯手搖飲,或於炎熱午後到剉冰店享用一碗帶有滿滿配料又沁人心脾的剉冰。我國手搖飲店及剉冰店相當普及,民眾食用飲冰品配料頗為頻繁。惟台灣全年氣候溫暖,夏季更是炎熱,許多食品業者常使用冰塊降低食品、飲品溫度,以確保冰涼口感及食材新鮮度。然食用冰塊製作環境潮濕,製冰環境及機具清潔度常影響冰塊的乾淨衛生。

為維護民眾夏天食用飲冰品的衛生及安全,我們持續稽查抽驗與輔導飲冰品業者。在環境方面,販售及製造場所要保持清潔,盛裝容器應定期清潔與消毒,注意冰箱儲存溫度管控。人員方面,作業人員應重視個人衛生,每年依規定進行健康檢查,注重手部清潔消毒,若有傷口則需妥適包紮處理,並戴上不透水手套。在原料管理方面,應確認冰塊或配料供應商之製作過程及衛生條件,及保留進貨紀錄或資料,清楚原料來源。另慎選濾水器及濾芯來源並定期更換製冰機或飲水機濾心等,確保水源品質。消費者在選購食用冰塊及飲冰品配料時,也應優先選擇完整包裝,食品標示完整的產品,避免選購色澤鮮艷,無包裝或來源不明的食品。

呼籲食品業者應落實自主管理,並符合食安法相關規定。GHP不符規定經命限期改正而屆期不改正者,涉違反食安法第8條規定,可依同法第44條規定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;食用冰塊抽驗不符合規定,經命限期改正而屆期不改正者,涉違反食安法第17條規定,可依同法第48條規定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。

撰稿者:食藥科/王肇馨
資料來源:https://www.pexels.com/zh-tw/photo/3631/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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