長照2.0服務在厝邊
如有長照需求,可以透過手機(市話)撥打1966長照服務專線或向本縣長期照護服務管理所提出申請,申請對象包括:
(一)65歲以上老人
(二)身心障礙證明者
(三)55歲以上原住民
(四)50歲以上失智症患者
經評估後,具失能2級以上,可依需求提供長照2.0四大項服務:
(一)照顧及專業服務
- 居家照顧:受過專業訓練的照顧服務員到家中協助失能者,包含基本身體清潔、基本日常照顧、測量生命徵象、餵食、餐食照顧、協助沐浴及洗頭、陪同外出或就醫、到宅沐浴車服務等。
- 社區照顧:將失能者送到長照服務提供單位接受服務,提供生活照顧、健康促進、文康休閒活動等,場域包含:日間照顧中心、托顧家庭等。
- 專業服務:包含針對失能者的身心狀態及復能動機,導入維持或提升自我照顧能力不退化的復能照護服務,以及針對營養、進食與吞嚥、困擾行為、臥床或長期活動受限等照護服務,提供失能個案個人化的整體性照顧指導,避免個案因受照顧不當,而衍生更多的醫療及照顧需要,讓個案可逐步恢復自立生活,減少家庭照顧者照顧負荷。
(二)交通接送服務
協助失能者往返醫療院所就醫或復健。
(三)輔具及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服務
包含居家生活輔具購置或租賃,如助行器、拐杖、輪椅、移位腰帶、居家用照顧床等以及居家無障礙設施改善,如可動式扶手、固定式斜坡道、防滑措施等。
(四)喘息服務
提供短期照顧服務,讓家庭照顧者獲得休息。服務項目分為三種:
- 社區喘息服務:讓長照個案到日間照顧中心、小規模多機能服務中心及巷弄長照站接受照顧,包含護理照護(日間照顧中心)、協助沐浴、進食、服藥、活動安排及交通接送服務等。
- 居家喘息服務:以2小時為1單位,每天上限10小時,照顧服務員會到家中,提供身體照顧服務,包含協助如廁、沐浴、更換衣服、口腔清潔、進食、服藥、翻身、拍背、陪同運動、上下床、被動肢體關節活動、協助使用輔具等。
- 機構喘息服務:家庭照顧者可安排長照個案至長照住宿式機構接受短期全天照顧、停留,由機構人員提供24小時的照顧服務。
資料來源:衛生福利部/https://1966.gov.tw/LTC/cp-3648-38027-201.html
撰稿者:宜蘭縣長期照護服務管理所/林莉代