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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電子煙」易成癮多重危害損健康!

         目前國內並未核准電子煙製造、輸入或販售,故電子煙並非合法藥物或菸品,海關現已加強辦理電子煙及相關產品邊境查核,杜絕相關產品進入國內。

       為維護兒童及青少年健康,並防制電子煙對民眾之危害,宜蘭縣政府已制定完成「宜蘭縣電子煙危害防制自治條例」,110年1月13日起正式施行。 將電子煙比照一般紙菸予以規範,限制使用電子煙場所及擬定相關罰則 ,包括禁止未滿18歲者吸食、使用或持有電子煙,違反者將施以電子煙防制宣導教育;另外也禁止供應電子煙或與電子煙相關器物予未滿18歲之青少年,違反者處以新臺幣1萬至5萬元罰鍰。除此之外,在學校、博物館、電影院及大眾運輸系統等菸害防制法規範之禁菸場所,也同時禁止吸食電子煙,違反者將處以新台幣2千元至1萬元罰鍰。

資料來源: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
撰稿者:保健科 曹錦蘭

電子菸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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