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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住宿式服務機構使用者補助方案」開跑囉! 您申請了嗎?

    長照2.0再升級,衛生福利部於108年10月2日公告「108年度住宿式服務機構使用者補助方案」,並自108年10月18日至109年2月15日止受理申請,符合資格者一年最高補助6萬元,宜蘭縣估計近2000人受益。

    為便民服務,宜蘭縣政府協調本縣住宿式機構代收其住民申請資料,以避免申請人舟車勞頓,倘目前未入住機構者,請備齊申請書、入住機構契約書影本、繳費收據影本、機構住民存摺影本向入住機構之主管機關提出申請。

    本方案補助對象為108年1月1日起入住住宿式服務長照機構、老人福利機構(不含安養床)、一般護理之家、精神護理之家、榮民之家(自費失能或失智養護床)、兒童及少年安置及教養機構、身心障礙機構累計達90天以上 (不含保留床位、使用機構喘息服務期間),並未領有政府住宿費用補助(如機構公費安置、身心障礙者日間照顧及住宿式照顧補助等),且機構住民106年度所得稅率級距小於20%者,即可申請。申請人限機構住民本人或機構契約簽約人,補助金額依所得稅稅率採階梯式補助4萬5,600元至6萬元不等,一年一次以匯款或記名支票直接補助機構住民。

    為減輕機構住民及家屬經濟負擔,請把握時間於109年2月15日前申請「住宿式服務機構使用者補助方案」,申請表可至宜蘭縣長期照護服務管理所網站https://ltc.ilshb.gov.tw/下載(路徑:便民服務>表單下載-住宿機構使用者補助方案>108年度住宿式服務機構使用者補助方案)或洽詢現入住機構及本縣長照服務專線1966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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